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来源:办公室
发布时间:2016-07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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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及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》,现向社会公布2012年省路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(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报告电子版可在省路政执法总队门户网站下载)
  一、概述
  2012年,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,省路政执法总队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公开制度逐步规范,公开渠道不断扩展,公开内容更加丰富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。
  (一)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规范。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成立了总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,指定专门处室和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具体组织工作由总队办公室、信息处负责,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,办公室审核报请总队领导同意后,统一发布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档案管理、信息工作、网站工作相结合,确保工作有专门机构,责任到岗,责任到人。
  (二)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完善。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,更新了《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,编制了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蓝本,对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的15类25项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,并据此及时公开和更新了规范性文件、办事指南及其他政务类信息,尽最大限度把路政管理方面的政策、法规、工作动态及时对外公布。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  截至2012年底,通过我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,其中工作动态类112条,通知公告类20条。
  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  我单位2012年未接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  四、复议、诉讼情况
  2012年度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。
  五、费用收支情况
  2012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。
  六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   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仍待进一步挖掘,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更加突出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。二是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不够,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。
  2013年,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:一是突出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,加强对公文政府信息公开的把关,重点加强需要社会周知、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的信息的公开,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。二是突出便民的原则,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形式,与人民群众形成良性互动。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,推动工作进一步落实。

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
2013年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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